本报讯(记者 靳瑾)日前,蚌埠市出台《蚌埠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实施严格的评价考核,生态文明成为党政考核的“硬杠杠”。《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是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领导成员,是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以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各县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行评估,目的还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发改委环资科科长许海涛告诉记者,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突出公众的获得感,注重实效、奖惩并举。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年度评价中也将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评估各县区在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绿色发展指数,用数字说话,打造生态文明蚌埠样板。考核结果不仅向社会公开,而且将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优秀的通报表扬;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无论是在岗,还是已经调离、退休,都将被追究责任。《考核办法》同时明确,如果各县区和有关单位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直接将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并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据介绍,2017年上半年蚌埠市还出台了《蚌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保障不断夯实。
新闻推荐
据中安在线—蚌埠新闻网报道,从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实行了十几年的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1月12日上午,蚌埠市贯彻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标志着蚌埠市环境保护费改...
蚌埠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蚌埠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