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婷婷)淮河晨刊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工会服务会员的力度,发挥工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使患大病的工会会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蚌埠市工会会员大病补助办法(暂行)》出台。按照办法,符合条件的困难大病工会会员可获得一次性补助5000元。
办法规定,工会会员于2018年元月1日以后在三级医院以上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以下规定病种,属于大病补助的范围,包括各种原发性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坏死性胰腺炎、红斑狼疮。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可申领一次性补助金5000元。本办法实施对象为蚌埠市市区范围内持有工会会员卡的在职工会会员(须符合法定劳动年龄)。
那么,患大病的工会会员如何申领这项补助金呢?根据办法,工会会员患有上述规定病种的,经三级医院以上医疗单位确诊并治疗后,先向所在单位工会申报,由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后逐级上报相关材料,区、系统(行业)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对本单位会员申报补助金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总工会审批。据了解,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蚌埠市工会会员大病补助申领表》,工会会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工会会员卡正面复印件,三级医院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出院记录等。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建档的困难职工,按照困难救助标准享受医疗救助的不享受本办法中的大病补助待遇;已参加职工互助保障的工会会员,除享受互助保障待遇外,可同时享受本办法中的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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