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蚌埠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控烟工作深入推进,现行《蚌埠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蚌政办秘〔2016〕63号)已经不能很好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和社会公众消费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卷烟市场资源配置,加大控烟履约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蚌埠市烟草专卖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法制定了《蚌埠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
为了使该《规定》符合规范卷烟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达到更好地满足广大社会公众消费需求的目的,蚌埠市烟草专卖局拟依法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蚌埠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由会议主持人、听证人员、书记员、申请方代表、利害关系方代表、列席会议代表等人员组成。
三、邀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听证会。
四、符合《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并自愿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广大零售户和社会公众,请于本公告发布次日起7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
报名地址:蚌埠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华光大道978号二楼215室),联系电话:0552-4084424。
五、欢迎广大零售户和社会公众踊跃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另行通知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
附件:《蚌埠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特此公告!
蚌埠市烟草专卖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蚌埠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蚌埠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草案)听证会代表采取如下办法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含三县)公民。
二、听证会代表由以下各序列组成:卷烟批发企业代表1人,卷烟零售企业代表2人,个体卷烟经营者代表5人,消费者代表4人,未取得卷烟零售许可资格的经营户代表3人,共计15人。
三、以上各序列登记报名人数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通过资格审核达到各序列规定报名人数后则不再接受报名。
四、如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达不到各序列规定报名人数的,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将另行发布公告组织补充报名,产生听证会代表。
五、为体现听证代表的广泛参与性,企业代表可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企业,个体经营代表可兼顾不同客户群体,消费者代表可兼顾不同年龄段。
六、报名参加听证会,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听证会代表名单将在蚌埠市烟草专卖局公告栏予以公告。
蚌埠市烟草专卖局
2020年6月30日
新闻推荐
2020年上半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文明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蚌埠市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市文明委《2020年蚌埠市精...
蚌埠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蚌埠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