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在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推行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坚持一日一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工作日志须真实记录每天开展工作、参加活动、为民办事、作用发挥情况等。该县要求乡镇的组织委员每月抽查一次村 (社区)“两委”干部的工作日志记录情况并签字,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工作日志制度推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于村干部一月内有三日以上不记工作日志的,一律视为“不合格”;凡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日志记载,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并给予通报批评。考评结果纳入村干部绩效工资考评,并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孙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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