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党扬眉)近日,宝鸡论坛网友“西北音”在宝鸡市高新大道街头发现一则“离婚协议”,仔细一看,才发现这则奇葩广告是一电器商场的宣传广告,这一广告宣传行为引起网友的议论,大家都认为这种广告太过低俗。
据网友“西北音”介绍,近日,他在高新大道一处民宅墙上看到了赫然的“离婚协议”大字报,特别的标题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围观。仔细一看,这则“离婚协议”实为一电器城的促销宣传广告,全文主要讲,妻子“淑小芬”抱怨丈夫“王大明”太吝啬,要求丈夫在电器城活动中必须购买家电,否则离婚。
全文以女方的口吻写成,语言粗俗,不少网友评论,“为了做生意,把广告做成这样,虽煞费苦心但不算高手”,“如此广告形式新颖,但太多粗口有伤大雅,小孩子看了真的好吗?”还有人直言“低档次商家,做广告都词穷了”。
对此,有市民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像这种广告堂而皇之地张贴在城市里,不但影响城市美观,内容也让人不敢恭维。”
9月29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电器城,据了解,店里确实曾经做了这则宣传广告,但对于广告内容并没有考虑过多。随后,记者在网上查询到,外地也有类似的广告宣传,文本内容一模一样,同样受到质疑。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内容。针对这种奇葩广告,高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广告中使用不文明用语,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如果市民下次再遇到此类不文明的广告宣传,可直接致电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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