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张宝龙)昨日,宝鸡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提醒,还没来得及缴纳2016年度宝鸡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宝鸡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12月底结束,逾期不缴费的,终止居民医保关系,2016年医保待遇停止。还没缴费的居民,请赶在12月底前,到就近的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现金、银行卡、社会保障卡的方式缴费。
据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纳20元,低保、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少年儿童,个人年缴费1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50元,低保、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居民及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0元。
市民若有疑问,可向宝鸡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了解详情。
新闻推荐
新买的校服领子发黄 校徽标签下印着他校校名事发卧龙寺中学,学生质疑是二手校服,厂家答应回收重新做
卧龙寺中学购置的校服校徽下,有其他学校的名称...
宝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宝鸡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