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搞新农村建设,拆除农房不补助钱,只补偿每亩宅基地8000元,就是这点钱,在我们房屋被拆一年多后,仍未兑现,我们苦不堪言。让我们郁闷的是,拆除旧房后,我们的居住条件不仅没有改善,还恶化了。 ”近日,蒙城县坛城镇大任村陆庄村民向本报反映。
6月16日,记者赶到大任村实地探访。
在陆庄路边的“新农村”,记者现场看到,简陋的三间瓦房前,村民陆月义的老母亲正顶着烈日在“露天厨房”里挥汗翻炒着锅里蔬菜,灶洞里不时冒出或浓或淡的黑烟。她告诉记者,自从去年5月因“新农村”建设搬过来,就一直这样做饭。她说,这就是“新农村”吗?咋还不如“旧农村”呢?
陆月义今年40多岁,有一个女儿,还有两个弟弟也已成年,但尚未婚娶。平常弟兄三个都在外面打工,现在三兄弟同时回来收麦,一个问题立马出现——没地方住。陆月义夜间只得在堆粮食的屋里以地为床,草席栖身。两个弟弟只能在门口的空地上露天住宿。
记者了解到,跟陆家兄弟面临相同问题的在陆庄不止一户。
陆月义的弟弟告诉记者,他家原有五间大瓦房,六间厢房,还有一排辅房。房子虽然旧,但足以解决一家几口人的住宿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去年,为了完成土地置换任务,镇、村干部要求村民拆掉旧房,到另一个地方建新房。陆庄共拆了26户,有13户到公路边自己建房,村里将剩下13户村民的房子委托给当地的一个建筑商建设,每户新建房屋基本都是三间砖瓦房,高约3米,宽约6米,屋内陈设简单,有的连水泥地面都没有。房屋外面,没有水泥道路、没有路灯、没有下水道。
陆庄村民入住“新农村”后心情大都很差,一方面因为房子不够住,另一方面因为镇、村干部的诸多承诺无一兑现,包括修路、建厕所、建下水道等事项,但最让他们耿耿于怀的是,一亩宅基地8000元的补偿款到现在也没有兑现。
村民说,他们镇搞土地置换拆迁补偿不是按房屋结构和面积,而是按照宅基地面积补偿。如你家宅基地占地1亩,无论在这1亩宅基地上有多少间房子,是什么结构的房子,一律只补偿8000元,房子不予补偿。
为证实他们的说法,有村民拿出中共坛城镇党委去年1月下发的文件,文件的主题是土地置换和新农村建设。通读文件,记者没发现对拆除村民旧房给予补偿的条款,只在文件附件上看到,“按照县可用于本级建设用地指标数量给予补助,补助自然庄8000元/亩,用于新村庄的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村民告诉记者,镇、村就是依据这个给的补偿。
当时承建村民新房的建筑商马某告诉记者,他比陆庄村民更郁闷,村民的旧房是他拆的,新瓦房是他建的,土地是他复垦的,所有资金都是他垫上的,20余万元垫进去,到目前只拿到2万余元,为讨要剩下的工程款,他已到镇政府跑了几十次。
为证实自己的说法,他拿出了一张土地复垦协议书,在协议书上记者看到,陆庄土地复垦面积为38.6亩,复垦价格为2200元每亩。这张签订于去年6月14日的协议同时规定,施工费用先由施工方垫资,待验收后,以现金方式支付。马某告诉记者,距复垦验收合格到现在八九个月了,复垦费用仍无着落。
复垦资金、村民拆房补偿、建房资金为何迟迟不到位?为何要建设如此低水平的“新农村”?从镇政府的上述文件中,记者看出了些许端倪:一方面,该文规定,土地置换工作应遵循“自愿、合法、有偿、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另一方面又说,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各社区、行政村必须完成1至2个新农村规划建设中心村试点和50亩的土地置换任务,确保新农村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又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拆除清理旧房的,将强制予以拆除。
村民认为,镇政府是为了完成任务,强行让他们拆迁、搬家,而又无钱补偿,这种做法显然既违背政策,又违背法律。
坛城镇大任村原支部书记马某某告诉记者,原来,镇政府确实承诺要修路、厕所、下水道等等,但到现在都没有兑现。至于为什么没将每亩8000元补偿给村民的问题,他说他曾经去过镇政府问过很多次,但镇政府领导都说钱还没有到。
对上述问题镇领导有何说法?截至昨日下午发稿前,本报记者几经努力也没能联系上坛城镇领导。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胡明兵 文/图
左图:“老家”拆了,新家住不下,只能露天住宿。
右图:没有公厕,只能在这“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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