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蒙城县工商局接电话举报,蒙城县乐土镇陈营村有加工制作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白酒行为。经查,至2011年1月30日被查获时止,当事人谢如圣已加工制作4瓶(盒)装“淡雅型古井酒”82件,6瓶装“淡雅型古井酒”19件,用于兑奖的小瓶装淡雅型古井酒42瓶,非法经营额13260元。
谢如圣加工制作的不同规格“淡雅型古井酒”及其使用的包装物品,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均为假冒其古井注册商标白酒及其包装物品。
另外,谢如圣加工制作 “老村长”白酒24件,非法经营额1440元;购买有祥和种子酒瓶盖、兑奖标识,及高炉家酒包装盒等,均被依法扣押。
处理结果:谢如圣加工制作两种以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其非法总经营额为147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蒙城县工商局对其作出了没收侵权商品、包装物品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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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蒙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