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讯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首次适用鉴定人出庭制度,妥善解决了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
2013年3月15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案件在蒙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审理前双方当事人矛盾异常激烈。主审法官认真审阅卷宗后,发现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对原告伤残等级的认定上。在原告伤残等级被依法重新鉴定后,被告方仍然持有异议。
为妥善解决争议,该案主审法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职权向安徽某司法鉴定所送达出庭通知书。庭审过程中,鉴定人出庭作证,针对被告提出的疑问当庭给予了详细的专业性解答,原被告双方听取后,对新的鉴定意见表示信服。
鉴定人的出庭作证义务是新民事诉讼法的一大亮点,克服了以往鉴定意见可能被暗箱操作和当事人缺乏专业知识难以当庭质证的弊端。此次专家鉴定人出庭作证也是蒙城法院在民事案件庭审中的首次实践,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闫博高文艺记者常振龙)
新闻推荐
□王登峰30年前,我在上初中的时候,我们上政治课的时候就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从那时起,我无论上大学,还是工作,只要一有空我都会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我是1989年9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街道上班。...
蒙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蒙城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