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团伙藏身于偏僻乡村,以个人名义购盐后将其改头换面伪造成绿色食用盐,6年多来在各地售出600余吨。昨天,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团伙的5名主犯已经被判刑。
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牛银廷大量购买私盐,直接或者分装后进行销售共计423.45吨。2009年5月至2011年底,被告人梁金才购买私盐,累计向牛银廷销售无碘盐200余吨。被告人梁兴伟帮助其父亲梁金才送盐、收款、汇款。2013年5月,被告人梁兴伟单独购买17吨私盐欲销售给他人,在卸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09年至2013年8月,被告人王如平明知被告人牛银廷销售无碘盐仍多次购买,并将其中27.55吨销售给周围群众食用和喂家畜。
经审理后蒙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牛银廷、梁金才、徐允、梁兴伟、王如平的行为均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时牛银廷、梁金才、徐允、梁兴伟又构成非法经营罪,对五人分别判刑并处罚金。 本报星级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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