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司机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依法检查,他拿不出任何证件,却拿出200元钱欲贿赂交警,被交警当场严词拒绝。
7月4日上午,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正在203省道葛桥段执勤时,发现一辆从南向北缓慢行驶一辆车号为皖S724XX小型普通客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李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李某却辩称其证件未带,忘家里了。当民警要求到中队上网查询时,李某称其家中有事,急忙从身上掏出200元钱多次硬塞进民警的口袋,请民警高抬贵手放他一马,民警严肃地说:“想行贿,没门! ”在中队,民警对李某拿钱行贿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李某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100元,驾驶证记3分。 ·楚保山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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