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城乡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意见》(亳发〔2013〕8号)有关规定,2014年12月18-19日,亳州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样测评。现将本次第三方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测评方法
实地考察区域范围为谯城区、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和经济开发区(亳州经济开发区仅通报结果,不参与区县排名)。在各县区乡镇(街道)和自然村名单中按照等距抽样原则各随机抽取35个考察点(亳州经济开发区抽取3个考察点),全市共143个考察点。
实地考察由第三方测评机构派出的12个测评组负责实施,考察组随机抽取实地考察测评点(事先密封),在规定时间内同步进入现场。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做现场笔录,同时摄取现场图像资料,考察结束后建立图文资料库。实地考察于2014年12月18日-19日两天内实施完毕,所有数据录入电脑分析。最后取各县区35个考察点的平均分作为该县区测评的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名。
二、测评结果
根据第三方实地考察测评计分,本次测评各县区从高到低排名依次是:
第一名 利辛县87.86分;
第二名 蒙城县86.25分;
第三名 涡阳县81.59分;
第四名 谯城区81.22分;
亳州经济开发区71.19分。
三、有关数据分析
1、“六无”得分情况。
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分析,此次全市清洁工程平均得分为81.62分。其中:
“无暴露性垃圾”平均得分为37.62分,平均得分率为75.24%(总分为50分);
“无水面漂浮物”平均得分为17.39分,平均得分率为86.96%(总分20分);
“无乱贴乱画”平均得分为4.16分,平均得分率为83.27%(总分5分);
“无污水横流”平均得分为4.45分,平均得分率为89.01%(总分5分);
“无乱堆乱放”平均得分为8.6分,平均得分率为85.98%(总分10分);
“无公共场所垃圾”平均得分为9.5分,平均得分率为94.97%(总分10分)。
与11月份比较,本月亳州市整体成绩有所提高,但“乱贴乱画”、“污水横流”和“乱堆乱放”三项,有所退步(11月份无乱贴乱画平均得分4.29分,无乱堆乱放平均得分8.95分,无污水横流平均得分4.5分)。
2、考察点得分分布情况。
最高分:马店孜镇土楼杨庄,99.66分;
最低分:十河镇孙瓦村瓦房,59.51分。
其中:
90分以上的考察点43个,占比30.71%;
85-90分之间的考察点31个,占比22.14%;
80-85分之间的考察点22个,占比15.71%;
75-80分之间的考察点23个,占比16.43%;
70-75分之间的考察点7个,占比5%;
65-70分之间的考察点8个,占比5.71%;
60-65分之间的考察点4个,占比2.86%;
60分以下的考察点1个,占比0.71%。
(各县区考察点得分情况统计表附后。)
3、主要问题统计。
从考察点问题记录情况看,此次测评发现,各个考察点都配备有垃圾桶;暴露性垃圾1067处,村均7.46处;水面漂浮物168处,村均1.17处;乱贴乱画380处,村均2.66处;污水横流238处,村均1.66处;乱堆乱放379处,村均2.65处;公共场所垃圾44处,村均0.31处。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兑现奖惩。本次测评将严格按照《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意见》(亳发〔2013〕8号)有关规定,决定从最后一名谯城区本年度奖补资金中,拿出10万元奖给第一名利辛县,并在市新闻媒体公布测评结果。目的在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上下形成争先进位的良性竞争氛围。
2、抓好常态保洁。针对常态保洁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选强保洁人员,配齐保洁设施,做好垃圾分类减量,规范垃圾转运处置。县区、乡镇要在市级测评基础上,做好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反馈,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实现农村环境常态保洁。
3、缩小县区差距。通过近两次第三方测评结果可以看出,蒙城县、利辛县与涡阳县、谯城区的成绩差距在逐步加大。涡阳县、谯城区要认真分析,找出症结所在,及时整改落实,努力缩小与先进县区的差距,避免亳州市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出现两极分化情况。
亳州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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