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葛新爱 郭旭)日前,蒙城县出台政策,对全县民生工程落后单位实行效能责任追究,确保把各项惠民工程抓实抓好。
该县将未能按照政策规定和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的民生工程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办人,作为民生工程效能责任追究的对象。对在全市民生工程月度排名中,一次倒数第一的,给予承担该项民生工程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累计两次倒数第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诫勉教育,责成重要领导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累计三次倒数第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建议组织处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人效能告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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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蒙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