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尚未进行社保资格认证的领取社会保险长期待遇人员,下月起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昨日提醒,尚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请与本月底前进行资格认证,否则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据统计,目前市直单位长期享受基本养老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等各类人员已超过3000余人。为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从8月10日至10月31日对在市直领取社会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展开普查,确认其待遇领取资格。
据介绍,目前仍有5%的领取社会保险长期待遇人员未进行资格认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人士分析,可能有一部分在外地,一部分已经死亡。
在外地居住的参与认证的人员,可以本人填写《亳州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异地居住人员资格认证表》,持身份证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服务机构协助认证,经审核认定后由本人邮寄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稽核科。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从11月1日起,未通过资格认证的人员其社会保险待遇将停发。如果有参与认证人员发现本月未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可补办资格认证手续。资格认证通过后,社保系统将恢复其相关社保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相关待遇。
此外,对于冒领社会保险长期待遇的,一经发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但立即停止支付其相关待遇,还将责令冒领者退还冒领的待遇金额,并对冒领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柴涛 记者 杨文刚)
新闻推荐
本报讯 10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亳州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调整2012年...
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亳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