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一家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浙江省宁波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在2015年下半年,曾某某欠下18名工人的工资,合计将近6万元。之后他不但不予支付,还在夜间逃逸,构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目前,曾某某已被押回亳州。
老板欠薪近6万元
葛庆奎告诉记者,事情最早开始于2015年7月。当时,市人社局接到马柱芳等人投诉,谯城区光明路上一家餐饮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将近6万元,涉及18人。葛庆奎清晰地记得,当时投诉人较多,且情绪非常激动。如果处理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引发恶性事件。
“我们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立案查处。”葛庆奎告诉记者。随后,工作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人员对投诉人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对在场的10余名劳动者逐人进行了拖欠工资情况调查确认。
据了解,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曾某某,这家公司是从他人处租赁的经营场所,曾某某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拒不支付夜间跑路
据马柱芳等人反映,这家公司拖欠他们工资,从2015年4月份至2015年6月份,共5.8594万元。马柱芳等人多次向曾某某讨要工资,他们却多次以资金紧张为由不予支付。有时,该公司承诺支付工资,但未兑现。到了6月底,马柱芳等人再次向曾某某讨要工资,并要求曾某某不支付工资不得离开亳州。但曾某某不但没支付,还在7月2日夜间从该公司经营场所离开,不知所踪。
根据马柱芳等人提供的曾某某联系方式,市监察支队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曾某某,但一直处于关机、拒接或无人接听状态。之后,市监察支队根据有关规定,通过短信通知曾某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亳州市人社局配合处理问题,但曾某某也并未履行。
公安机关将其抓捕
到了2015年8月21日,亳州市人社局向曾某某的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清拖欠的劳动者工资。由于一直联系不上曾某某,亳州市人社局在该公司经营场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并拍照。另外,通过手机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送达给曾某某。
截至2017年9月25日,这家公司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支付清拖欠的个人工资。由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亳州市人社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接到此案后,及时进行审查并立案查处。根据户籍信息,亳州市人社局办案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民警赶往河南省商丘市寻找曾某某,也未能找到此人。基于以上情况,公安机关对曾某某展开了网上通缉。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公安机关已将曾某某押回亳州,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 刘心珠)
新闻推荐
本报讯1月3日,“政风行风热线—市长有约”节目迎来副市长侯化一行。侯化带领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五家市直单位负责人上线,现场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答复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释和宣传...
亳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亳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