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期间,亳州市提前部署,精心谋划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预防为主,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多点发力,加强对“年夜饭”的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
为保障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年夜饭”、“团圆饭”等家庭聚餐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年夜饭”餐饮服务监管中实施“先审查后检查”制度。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拟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严加监管。
对申报备案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食药监部门一律进行了现场审查,重点检查其“年夜饭”定制数量是否与接待能力相符,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等情形。目前,全市共登记备案承办年夜饭类餐饮单位51家,签订餐饮服务单位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承诺书51份。
食药监部门还要求各大中型餐饮单位报送年夜饭预订情况和接待能力,及时掌握基本监管数据。对超出承办能力的,限定其“年夜饭”最大承办量;对不具备承办“年夜饭”条件的,取消其“年夜饭”承办资格。
同时,加强重点监督检查。注重对承办“年夜饭”、“团圆饭”的酒店、餐厅,旅游景区(含庙会)餐厅,火车站、汽车站周边餐厅,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特色餐厅和食品摊点等“四类”场所的监管。另外,加强对农村婚丧嫁娶集体聚餐的日常检查。检查过程中坚持做到禁止“年夜饭”、“团圆饭”供餐餐饮单位不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禁止在会议室、客房或其他临时场所设置“年夜饭”。禁止餐饮酒店超范围、超负荷承办“年夜饭”;禁止餐饮酒店节日期间违规使用无健康证的“钟点工”从事餐饮服务。
食药监部门还突出抓好“备案和留样”两个重点;对节日期间大众热销餐饮熟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等食品进行抽检,共计抽检98批次,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加强风险防控。
(陈怀宝 记者 杨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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