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平 张明余
位于皖北平原的涡阳县,是老子故里,道德之乡。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为如今涡阳的普法依法治理打下了雄厚的基石——“三五”普法参加了全国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四五”普法人民调解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正在进行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期间又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县、全国平安畅通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先进县、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全省861行动计划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县、全省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集体二等功等。
日前,我们慕名走进该县,就普法依法治理进行了深入采访……
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实践证明,在日益激烈的竞争条件下,涡阳经济能够始终保持稳健快捷的增长步伐,离不开法制宣传教育这一战略性、基础性和前导性的工作。
“五五”普法启动后,涡阳县秉承过去普法的优良传统,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按照全县“十一五”计划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计划,努力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理念运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当中。同时,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学法用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例会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法讲座。各乡镇(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成员做到每月进行一次专题学法。每年都对全县近3000名公务员、500多名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和1586名村及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专门培训,效果十分明显。几年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先后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以及党风廉政法规等23次。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在全县公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另外,在“五五”普法中,涡阳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政领导负责制;二是坚持有效的推进机制;三是坚持纳入全县年终综合考评机制。并真正使“党委领导,政府和‘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得到全面落实。
普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依法治理。在普法工作中,涡阳始终做到“三个结合”。
普法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在招商引资园区建设中,该县始终坚持以普法引路,结合工业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突出《公司法》、《合同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县里还组建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团,由相关律师参于招商签约合同文本的草拟或把关,保证了全县招商政策既有较低的门槛、较强的吸引力,又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先后开展了建筑劳务用工、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顿,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以案释法,教育了广大群众,区域经济呈现出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
普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以打造平安涡阳为目标,结合社会治安形势,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围绕“严打”整治斗争,组织《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并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制定了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的制度、办法,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信访案件,在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和解释法律条文过程中,畅通了民意和民声渠道,实现了政府与群众的沟通,理解和情感法律的对接,促进了社会和谐,促使信访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普法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普法融入贯彻落实学习“十七大”精神活动中,融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中,融入“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中,融入“文明单位”、“民主法制示范村”、“五好家庭”创建活动中。 2009年6月,县委作出了《关于开展“法治涡阳”创建工作的决定》,县政府印发了《“法治涡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法治涡阳”创建工作的决议》,进一步推动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程,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本来一场普通的经济纠纷,龙山镇龙南村村民王某和李某一“闹”就是多年。双方吵过、骂过,官司也打过,无奈“案结事不了”。然而,就在前不久,这场旷日持久的风波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从斗气斗法到握手言和,从当初的互不认输到如今的永不再诉,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人民调解组织。
“五五”普法以来,涡阳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真正起到了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按照“六统一”标准化调委会的要求,涡阳还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等活动,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强化硬件规范。把解决“四个必需”(有必需的办事人员、有必需的办公用房、有必需的办公设施、有必需的管理制度)作为强化镇(场)调委会的基础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25个镇(场)调委会普遍达到了有调解人员3名以上,有专门调解办公室,有电脑、电话、传真机、摩托车、档案柜等必需办公设施。大部分村(居)调委会也做到了有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有台账。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建了镇(场)、村(居)调委会工作例会、岗位责任、请示报告、纠纷排查、统计登记、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了纠纷受理、调查、调处、回访、移送等一整套工作程序,并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三是强化档案规范。按照档案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统一制定了纠纷受理登记表、纠纷调处登记表和调解案卷范本等下发到各基层调委会,对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台账建立、文书格式、卷宗制作、案卷装订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实行了调解档案统一格式,统一标准,一案一档。如今,涡阳已经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574个,其中,村居调委会391个、县调委会1个、镇(场)调委会2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10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22个、其他调委会25个,人民调解员2912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1371人。据统计,仅2009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37件,调解成功910件,调解成功率97%。其中,制止和避免群体性械斗1件,防止和避免民转刑案件4件6人。涡阳县“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的经验被省司法厅在太和会议上向全省推广。
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因交通肇事被判缓刑1年,刚到司法所报到时意志消沉,对监管人员充满抵触情绪。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多次上门走访,促膝谈心,因势开导和心理疏导,使杨某心情愉快,很快找到了经济门路,鼓起了生活的勇气。
2006年,涡阳社区矫正工作一启动,便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多家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镇(场)矫正对象的人数,采取“一帮一”的帮教方式,由基层司法所长、辖区民警、村委会调解主任、监督人员组成帮管小组,并吸收矫正志愿者加入到监管队伍中来,逐渐形成了县、镇、村三级矫正工作网络。各镇(场)的矫正机构坚持做到了“四必访”:新接受的矫正对象必访;特殊情况的必访;家庭出现变故的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同时对矫正对象的前科劣迹、家庭状况、婚姻状况、经济收入和社会关系做到心中有数,并登记入册。针对许多矫正对象大都是轻微犯罪,多数系初犯,该县各级矫正组织建立了心理引导机制,认真研究服刑人员的个人档案资料,对每个矫正对象分别“开方子下药”,不搞一刀切,使矫正对象从自卑自责的心理阴影中摆脱出来,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正如许多矫正对象说的那样,他们犯了罪却没有被政府冷眼相看,还事事为他们解忧排难,如果不好好地接受改造,咋能对得起县、镇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
措施不断创新,事例不胜枚举。不知不觉一天的采访结束了,离开涡阳时,已是华灯初上时分,行驶在“平安大道”,我们的心情仍处在激动之中。是啊,什么叫繁荣?先看车水马龙;什么叫太平?路路皆通畅。这时,涡阳县委书记解杰昂、县长巩中关于普法依法治县的话语仍在我们耳畔回响:“和谐涡阳”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涡阳”的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也离不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地深入开展……
县委书记解杰昴、县长巩中等有关领导出席2009年“江淮普法行”涡阳县启动仪式,并分别作了讲话。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局长张义(左一)、副局长祝萍(中)在检查村级人民调解台账。
▲2009年“江淮普法行”千场法制讲座涡阳领导干部专场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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