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经济收入大大提高,同时,很多人的婚姻观念也在改变,夫妻双方一旦没了感情,就不再凑合着过日子,而是选择离婚,寻找新的幸福。
农村离婚,男女双方往往闹得不可开交。对此问题,深有感触的是涡阳县标里镇东杨村村民杨飞。近日,他告诉记者,他成立了一个“杨飞调解室”,调解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很多夫妻,因不懂法律法规,离婚时,在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家庭齐上阵,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往往两方都“挂了彩”,问题还没有解决。
杨飞说,夫妻离婚,如果起诉到法院,有时案件数月也宣判不下来,即使宣判了,只要一方不服,就会留下后遗症,往往“发作”数年。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协议离婚。
那么,协议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如何支付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应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协商一致,子女抚养费也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
抚养费应怎么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交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支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18周岁为止。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如在校就读,或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据记者了解,双方离婚,发生纠纷,除了孩子抚养问题,另一问题就是财产分割。财产如何分割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因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损害赔偿。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杨飞告诉记者,他在调解离婚案时,不少男方家庭提出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前给女方的彩礼钱。离婚了,彩礼钱到底要不要返还还给呢?
有关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提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女方应当返还。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只要将以上的法律法规作为协商的基础,那么,不仅不会大打出手,还会和平分手。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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