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的手机
一人负责开摩托车,另外一人坐在后座上对路人实施抢夺……日前,连续作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利辛县警方抓获。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先通过观察确定目标,然后骑着摩托车实施抢夺。
受害者说怀中的包也遭抢
今年6月18号上午,江某和同事骑着电动车到利辛县城进货,突然,后面飞速驶过一辆摩托车,江某怀里抱着的一个包被摩托车后座的人抢走了!
“报警人介绍,包里有3万块钱现金,然后还有两部手机。”利辛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王文礼介绍,受害人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是一辆黑色大架摩托车,没有悬挂牌照。
案件发生后,利辛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了侦查,经过大量的摸排、走访工作,办案民警最终确定,涡阳县花沟镇的两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出击擒获两名嫌疑人
8月1号上午,民警获得了一个可靠信息,一名嫌疑人打算从涡阳长途汽车站坐车,赶往广州。办案民警立刻赶到了涡阳,兵分两路,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到长途汽车站发现了一名嫌疑人,他骑一辆摩托车带着行李,打算把摩托车放在大客车上一块带走。”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当场把这个人控制住。而另外一路人马也在另一嫌疑人在县城的住处将其抓获。
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个36岁,一个33岁。据交代,半年多的时间,他们在涡阳、利辛等地作案多起,抢夺的物品主要是现金、项链和手机等。
嫌犯表情落入法网后悔迟
在利辛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唐某。唐某有两个孩子,儿子9岁,女儿才4岁。
“我对不起人家,也对不起我家里人……”唐某悔恨交加。
唐某,他以前在广东跑摩的,年前回家的时候,另外一名嫌疑人看他骑摩托车技术比较好,就带他出去“遛遛”,对带有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人实施抢夺。
“每次作案时我负责开车。”唐某说,作案的对象一般都是提前盯好的。得手后,他们会把钱分了,至于手机,值钱的两人平分,不喜欢的则直接丢弃。
侯胜 张海涛 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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