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涡阳县法院狠抓执行机制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连续开展“反规避执行”和“百日执行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2011年至2013年9月份,共受理执行案件1148件,执结1051件,执结率为91.55%,受理标的额9936.87万元,执结标的额5938.62万元,连续三年被省高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执行工作良性开展。
2011年以来,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院领导、中层干部亲自挂帅,带头办案,整合、调动全院力量,全力攻克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实行执行督办制度,每周二召开执行工作调度会,有效杜绝个别干警的懒散行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由执行人员和申请人共同商定执行方案、执行措施,把执行中的不利信息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减少执行信访案件的发生。
加强管理,充实力量,强化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新增和修订《执行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工作监督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机制,制定实施周一院长接访、审委会专题研究重大疑难涉执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批办周回复、案件责任倒查等制度,涉执信访案件的庭长和承办人是第一责任人,终身担责。 2011年以来,共有涉执信访案件17件,化解12件。
其次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重点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执行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科学、合理的执行案件统计体系,细化实际执结率、标的实际到位率等指标。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县政法委汇报工作,形成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同时为执行局配齐干警10名,配备车辆、通讯、摄像等装备,设立专项执行经费。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模式,于2011年开始实行分段集约执行,组成综合组、查控组、处置组、裁决组,使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管理权分离,增强了监督制约,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2012年3月,又增设快速执行组,提高快速应急执行能力。
每年还都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欠债不还可耻、规避执行违法、协助执行光荣”的社会氛围。对个别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对一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效果良好。
加强协调,联合各方,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开展。
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制订《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与涡阳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落实办法》。建立了由政法委牵头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把执行工作纳入“平安涡阳”建设的大格局中、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体系中;在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执行联络员,确保了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和便捷联系。
制定实施《涡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暂行规定》,查询内容包括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的查询,开户情况的查询,房产登记机关、土地登记机关、车辆管理机关的查询。此举,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和执结率,让“老赖”、“钉子户”的财产无处隐藏,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执行到位。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启动执行联动机制落实办法》,利用公安机关信息系统统一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执结了一批陈年积案及被执行人长期外出的执行案件。
制定《关于建立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交易信息控制系统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与公安、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及时沟通、联系,将被执行人偿还债务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通过采取限制被执行人房地产买卖、车辆买卖、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等执行方式、方法,使法院的执行工作形成多元化、社会化格局,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刘志刚记者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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