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制定了《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安徽省湿地保护方面的第一部法规。按照规定,在重要湿地保护区内,擅自开垦、采挖、猎捕等行为都被严令禁止,且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记者获悉,亳州市湿地面积近3万公顷,其中,有两个湿地公园属于重要湿地保护区,以后在这两个公园里拾鸟蛋,将受到严厉处罚。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自然界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今年年初,亳州市发布了湿地资源调查公报,结果显示,亳州市湿地类型丰富多样,湿地总面积达28674.26公顷。其中,涡阳5680.45公顷,蒙城9578.38公顷,利辛6236.80公顷,谯城7178.63公顷。
“亳州市湿地兼有水域、滩涂、沼泽,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独特,且动植物资源丰富,保护和开发价值大。”市林业局湿地管理部门负责人孔峰说,但由于围垦、水环境受污染等因素,致使亳州市湿地面临诸多威胁,湿地保护迫在眉睫。
《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将在重要湿地保护区内擅自开垦、采挖、猎捕等行为都纳入了严令禁止范围,且都明确了处罚标准。这无疑又为湿地保护划定了一条生态红线,更利于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孔峰告诉记者,《条例》中所说的重要湿地保护区主要包括自然形成的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对于亳州市来说,主要指涡阳县涡河、武家河湿地公园(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和利辛县西淝河、茨淮新河湿地公园。也就是说, 以后在这两所公园里采砂、猎捕、捡拾动物卵等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其中,拾鸟蛋的,最高罚500元;猎捕动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
另悉,《条例》实施后,亳州市还将结合地方实际,出台配套性实施方案,以更好地保护亳州湿地资源。
(记者 郭玉岩 实习生 雷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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