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的塑料桶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新华社记者郭晨 摄
环保部门将受污染的泥土装入袋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新华社记者郭晨 摄
丰桥村行政隶属于安徽省利辛县旧城镇,其实地处蒙城、利辛和涡阳三县交界处,地理位置相当偏僻。今年元旦节过后,当地村民经常闻到一股刺鼻的怪味。循着气味的来源,有人在一座废弃的砖窑厂里找到了一些“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掩埋的”铁桶。
铁桶外锈迹斑斑,铁桶里液体气味令人作呕。这些铁桶显然是有人偷偷掩埋的,且掩埋过程相当仓促,以至于有些铁桶直接裸露在外。
接群众举报,当地环保、公安部门迅速介入。在邻近的涡阳县城东一家煤场内,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发现了没来得及倾倒的80多个装有类似废弃物的铁桶。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当地环保局送来的取样进行化验分析,确定废弃物为危险化学物,其中的主要成分二氯苯、溴苯胺、二甲基硝基等毒性严重,有的可能致命。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利辛和涡阳两县的“毒垃圾”倾倒事件。
2009年12月,利辛县和涡阳县曾遭受过1000余桶危险化学废品在其境内非法倾倒的事件。事件造成利辛县阜涡河汝集段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受污染河段长达10公里。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证实,危险化学废品来自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一家制药厂。在经过安徽省环保厅和浙江省环保厅共同协商后,涉事企业最终向涡阳、利辛两县赔偿220万元。
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发生在安徽两县的这起最新“毒垃圾”非法倾倒事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来自江苏。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危险化学废品来自当地的一家化工企业。利辛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企业一旦确认,环保部门将跨省索赔。
2月7日,从江苏省大丰县环保局传来的消息称,大丰市伊思康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经因为这起事件被停业整顿,并被处以罚款。
虽然这起事件中的有毒垃圾已经交由专业的公司进行处理,受害当地也有可能获得赔偿,但是由于有毒垃圾对人体以及对土壤的危害难以准确测算,屡遭异地倾倒有毒垃圾的涡阳、利辛两县环保部门人士对此既伤透脑筋,又忿忿不平:发生这样的事件企业不能一赔了之,如何杜绝企业类似行为更是至关重要。记者就此事采访安徽省环保厅有关人士时,也得到他们类似的看法。
废气废水监控严格
固废问题日益凸显
最近几年,异地倾倒有毒垃圾事件在多地时有发生,而安徽等中西部省份常作为受害者身份出现。由于“毒垃圾”的处理直接影响到普通百姓的身心健康,关注有毒垃圾处理问题也正从“专业人士”扩大为普通公众。
环保部与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6月6日共同公布了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名录,数量共有数百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危险废物的转移与处置过程均要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袁步先对最近几年危险废物处理问题日益凸显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以前大家之所以对危险固废物并不十分关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以前经济不发达的时候,相对于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危险固废物在整个环境污染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小;另一方面,在以前对废水、废气的监管措施没有现在这样严密的时候,部分无良企业往往没有专门的固废物贮藏和处置措施。“因此,在全社会普遍对废水、废气高度关注的背景下,固废物的处理被大大忽略了。”
据袁步先介绍,现在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水、气污染的管制力度,企业也投入巨资对废气、废水进行治理,因此固废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以前并不是没有固废物污染,之所以没有受到普遍重视,是因为有些企业可能直接将固废物通过废水一起倾倒了。现在由于加大了对水、气污染的监管力度,水、气处理全是在线监控的,企业想像之前那样把残留液通过水体偷偷倾倒的难度是越来越大了。”
违法成本不高
企业敢于涉险
现实中,大多数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并不会像建立污水处理设备那样自己处理危险废物。由于危险废物处理设备价格昂贵,处理成本很高,大多数企业往往通过将危险废物打包给专业的处理公司的方法处理固废物,只有极少数规模大的企业才有能力自己建设处理设备。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交由专业处理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的费用,按照废物的种类不同,少的每吨1000元左右,多的达到每吨五六千元,大多数危险废物的处理费用需要每吨3000元。
一个小型的化工企业,其一年产生的固废物有几十吨,而大的化工企业,其一年产生的固废物可能达到1000吨左右。企业如果完全遵守规矩,一家小型化工企业每年需要花费几十万元的危险废物处置费用,而一家大型化工企业则需要花费数百万元甚至千万元。
据利辛县警方介绍,最近这起异地倾倒有毒垃圾案件涉及非法倾倒垃圾达20多吨。这些垃圾正常的处理费用大约需要10万余元。企业通过每吨700元的价格将这些有毒垃圾交由犯罪嫌疑人处理,通过非法异地倾倒,企业实际仅需支付1万多元。
环保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即便这些有毒垃圾被执法部门查处,处罚也不会很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一批次,也就是相当于装有某单一类型的一卡车有毒垃圾,其罚款上限往往只有10万元。
一些环保人士说,这样的处罚力度造成了“守法成本很高,违法成本很低”的现象,一些无良企业在利润诱惑下,有可能铤而走险,敢于违法。
监管有待完善
多方尚须努力
在固废物处理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国家也加大了对固废物的管理力度。一些沿海发达省份已经在早些年成立了省环保厅直属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部分省份的地市一级环保部门甚至成立了类似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以加强对企业固废物处理的监管力度。
相对于发达省份,安徽省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成立稍晚一些,于去年7月成立,直属省环保厅。在地市一级,目前安徽仅有3个市“勉强称得上成立了固废管理中心”。据安徽省固废管理中心主任袁步先介绍,这主要是因为固废管理中心机构的健全程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联系。
“如果一切都按规章制度来,肯定不会出现异地倾倒的现象。”袁步先说。袁步先所说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两个内容:一个是信息申报制度,一个是转移联单制度。
据袁步先介绍,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制定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其中有一条是要求企业进行信息申报。“企业在投产之前所做的环评报告上就有满负荷生产条件下对企业危险废物产量的预估。实际上,企业很有可能做不到满负荷生产,因此,每年企业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就不一样。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每年在年初对可能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进行申报,到年末,企业要对当年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处置情况等再次进行报告。环保部门比对两次申报情况以对企业进行监管。”
转移联单制度,则是对从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到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需要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理,首先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然后通过当地环保部门与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沟通,在得到处置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废弃物转移处置。每一个步骤均有联单。
如果每个企业都严格执行这些制度,那么就不会出现异地倾倒有毒垃圾的现象。“现实情况是,少数企业在申报危险废物产量时隐瞒了数量,另外在转移处置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为节省费用而让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公司来处理危险废物。”
“尤其是企业少报危险废物产量的现象需要执法人员现场勘测才能检查出来。因此,这个监控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寄希望于几个管理人员看住所有的化工企业,难度也是相当之大。”袁步先说。
据了解,目前国家环保部门正在试行推广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这套信息系统将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监控。目前,这套系统已经由试点省份向全国推广。环保人士认为,如果能实时监控并能做到位,有毒垃圾的处理有望更加规范,异地倾倒毒垃圾的恶劣事件才有可能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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