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城市公共环境秩序,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按照成都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对崇州市城区范围内违法占道的烧烤摊点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是未经政府城市主管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的商家,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整改完毕,一律进入店铺内经营。
二、违法露天占道烧烤摊点逾期未整改的,崇州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三、投诉举报电话:
崇州市城市管理局:
82279442;
崇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82313083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次整治活动结束后失效。
特此通告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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