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8月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州市支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崇阳街道办清平村已故村民谢明杨、吉术芬的家中,向其亲属进行了现场赔付。这是崇州市首例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赔付案例。
谢明杨、吉术芬夫妇于今年8月6日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崇州支公司的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保费为每人每年28元。三天后夫妇俩因车祸死亡,其家属获得4.2万元的保险赔付金。
据悉,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是今年7月崇州市启动的一项民生工程,目前正在城乡全面推广。它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三位一体的新型社会保险体系。凡具有崇州市户籍或居住崇州市境内的常住人口,年龄75周岁以下的均可自愿参加该保险。(秦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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