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冯良胜,男,1966年11月出生,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郫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郫县鹃城殡仪服务中心经营部某老板为感谢冯良胜为其推荐客户,先后8次送给冯良胜现金共16800元。2016年2月至3月,在郫县鹃城殡仪服务中心经营殡葬用品的另一老板为感谢冯良胜为其推荐客户,先后两次送给冯良胜现金共1900元。冯良胜共收受红包礼金18700元,均未登记交公。鉴于其系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并主动上交了违纪所得,2016年6月23日,县纪委给予冯良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警钟长鸣>>>
冯良胜作为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抛在脑后,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红包礼金面前丧失了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带头严守党的纪律,要辨得明是非,守得住纪律,识得破忽悠,拒得了诱惑,带头反对和抵制收送红包礼金和“好处费”的不正之风。
郫纪宣 本报记者 王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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