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玉芳)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基础。记者获悉,池州市日前出台《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打造41个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良好、生态宜居的示范村。
据悉,池州市着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完成5.94 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也是池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个重要抓手。到2020年,池州市将在建成和拟建的美丽乡村中心村中,着力打造41个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良好、生态宜居的示范村,培育24个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重点示范村。为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池州市推进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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