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期,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组织中央驻皖及省直部分媒体,开展了2015年度“政法综治江淮行”集中采访活动。本报今起开设专栏,宣传基层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推进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本报记者 李浩
沙发、茶几等摆放整齐,绿色植物温馨怡人,俨然一户人家的客厅。如果没人提示,记者很难将这里与庄严的法庭联系在一起。去年9月,青阳县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家事法庭”,专门负责审理离婚、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
今年2月的一天,青阳县富阳社区90后女青年小汪走进青阳县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原来,新婚不久的小汪因生活琐事和婆婆产生矛盾,婆媳间未能及时沟通,矛盾日益加剧。一气之下,小汪将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提交到法院。
开庭当日,小汪夫妻双方来到位于法院一楼的“家事法庭”,眼前布置如客厅般的法庭让他们感到意外。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喝着法官递上的热茶,就像在温暖的家里。面带微笑的法官坐到他们身边,耐心地听着他们的倾诉,打官司变成了“拉家常”。
“夫妻犹如唇和齿,难免磕磕碰碰的……”法官形象化的开场白,让双方当事人陷入了思考,他们敞开心扉,诉说着婚后生活中的种种磕磕绊绊,让法官来“评评理”。通过坦诚的交流和法官的劝解,双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男方表示愿意和好,女方也不再坚持“一定要离”。第二天,女方便给法官打来电话撤诉,并感谢法官的开导。
“基层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婚姻家庭类案件。 ”青阳县法院民一庭庭长蒋桂荣向记者介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往往涉及的都是琐碎的生活小事,但这些案件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激化成敏感的、深层次的矛盾,甚至引发重大刑事案件。同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案件中掺杂着亲情,如果仅凭一纸判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考虑到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特殊性,青阳县法院抽调了两名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家事法庭”,并且对“家事法庭”进行了精心布置,将威严的法庭改造成如家庭般温馨的空间,法官也一改坐在审判席上听当事人陈述的做法,而是坐到当事人的身边,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 “希望通过营造‘开家庭会议\’的氛围来化解家庭矛盾。 ”蒋桂荣说。
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家事法庭”的法官努力做到让当事人“到公堂”而不“对簿公堂”,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用在调解上,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据了解,今年以来,“家事法庭”受理案件58起,审结30起,其中有20起案件的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和解或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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