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微博庭审图文直播。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今天上午要直播案件的案情……”8月26日9点20分,大新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上,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敲响,该院案件庭审与微博直播同步开启。
本次直播的是一起危险驾驶案。2015年10月8日16时许,被告人罗某某在大新县喝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行至大新县桃城镇新光村附近路段时,超越一辆二轮摩托车后沿道路中线行驶,此时,黄某某驾驶小轿车左转弯调头,罗某某避让不及碰撞上小轿车后受伤倒地。经崇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罗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317.2毫克/100毫升,属于危险驾驶,此事故经大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罗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该案经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罗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当天的庭审微博直播,历经半个多小时,共发布了12条微博与5张现场庭审图片。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实时将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上,不仅让广大网友身临其境地感受开庭,足不出户便可了解到案件庭审整个流程及进展情况,而且能够让网友深刻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害后果,扩大了以案释法效果。
据了解,该院自2013年开通官方微博以来,对于公众比较关注、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庭审时,有选择地利用微博进行直播,微博直播庭审成为常态化。(许英婷 吴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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