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横遭交通事故,不幸重伤,只能卧床不起的黄长远不堪忍受自身伤痛和巨大的精神压力,最终在家中自缢身亡。 11月14日,记者从同德司法鉴定所获悉,司法鉴定员已经出具了分析意见书,认定黄长远交通事故受伤与自缢行为有一定程度的相关性。
事发之前,虽已年近六旬,但定远县藕塘镇南店村的黄长远依然为一家人的生计奔波。去年10月12日晚,黄长远驾驶着一辆无牌手扶拖拉机回家。一路上,黄长远时不时同车上坐着的妻子和孙子聊天,放松了对前方路况的观察。 20点40分,当拖拉机行至定远县桑涧镇卫生院大门时,对面突然出现一辆逆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黄长远躲闪不及,两车相撞,双方驾驶员及乘车人都不同程度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黄长远为左胫腓骨开放粉碎性骨折,其妻子被摘去一侧眼球,孙子部分皮肤擦伤。经过24天的住院治疗,黄长远出院了。事后,虽然交警部门认定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徐西平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但由于家境一般,徐西平并没有支付足额的医疗费。这对于本就不富裕的黄长远一家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出院后,遵照医生嘱咐,黄长远一直卧床休养,但自认为是家中顶梁柱的他,难以忍受事事都需要他人照顾的事实,更为自己无法承担家庭责任而深感内疚。随着时间的推移,躺在床上的黄长远情绪日渐低落。今年4月29日,趁着家中无人,黄长远自缢身亡。
悲伤的家人找到肇事车主徐西平,希望对方为黄长远的自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徐西平却认为黄长远的自杀行为与交通事故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拒绝支付任何赔偿款。
7月8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委托同德司法鉴定所,对黄长远的死亡与2010年10月12日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其参与度进行鉴定。
(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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