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明兵
当下,各地土地确权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有些地方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经下发。定远县定城镇一农民却遭遇了确权之后拿不到地的困境,近日他向记者倾诉了这一烦心事。
王灯明是定远县定城镇连环村农民,他告诉记者,上世纪九十年代,二轮承包之后,他将自己的部分耕地交给他人耕种,自己则外出务工。近几年,他考虑到年龄大了,想回来种田,但他人却不愿归还。恰好赶上现在正在搞土地确权,他担心土地被确权给他人,一直在向各个部门反映问题。
2016年6月初,他和老伴一起来到本报,诉说了自己的无奈。他说,经过多方努力,土地是被确权到他名下了,并且他已经拿到新的承包经营权证。在王灯明给记者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记者看到,他家共有土地22亩多,他说这是他全家人的土地,现在被对方占去14亩多。
但问题还是没解决,对方就是不愿归还土地,还在继续耕种,对方的理由是“你当年把地丢给我种,就是我的。 ”王灯明非常无奈。 “为了这点土地,我总不能和他家打架吧。 ”为此,他多次找村委会,甚至报过警,但村委会领导说土地确权给他就是他的,但对方不还土地,这事村委会只能调解,无法解决。找警方,民警则说此事他们无法处理。
为核实王灯明所说事情真伪,记者电话联系了连环村支部闻书记,他表示,王灯明所说的确有此事。王家和对方两家的纠纷由来已久,一直没处理好,村里也介入协调过,但没有结果。现在,土地已经确权给王灯明,按照法律规定,那就是王灯明拥有承包经营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现在对方不愿归还,村里也没有执法权,王灯明可以向上级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土地是不动产,物权法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王灯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土地。
韩宝律师同时表示,此事在农村比较普遍,处理起来比较复杂,最省时省力的方式是协商。当然,如果协商不好,那就只能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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