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今年5月1日起,凤阳县实施新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更好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一是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在原来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基础上,新增加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二是增加救助病种。大病病种由原来的7种增加到12种,并将年度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其他病种纳入救治范围。同时,取消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患者的救助病种限制。农村五保户还可得到住院全额、门诊小额的临时救助。三是转变救助方式。改变过去定额救助的方式,新的救助办法鼓励救助对象积极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根据救助对象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总额和人员类别,按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比例给予救助,并按医疗费用数额分段累加。四是提高救助年度封顶线。农村五保户由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城乡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由原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同时,取消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疗起付线。
(程家全 姜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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