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凤阳县国税局去年累计依法“免、抵、调”各项税收合计12180.2万元,将国家的优惠政策转化为企业的经济利益,“给力”地方县域经济发展。
该局做到“四抓”:深入细致抓宣传。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和大型集贸市场等地点设置宣传栏、召开税收政策发布会、编写《税收优惠政策一本通》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国家税收政策,使纳税人充分知晓税收优惠政策。多管齐下抓辅导。定期对新办企业财会人员进行税前的政策宣传、培训和辅导,深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纳税辅导。认真审核有关纳税申报资料,指出并解决适用政策不准确、逻辑计算错误等问题,帮助企业正确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方便快捷抓落实。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窗,办理涉税优惠事宜,简化并规范审批手续,对调查、审批、上报各环节实行限时服务。上下联动抓监督。
2010年,凤阳县国税局为全县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5349.2万元,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2698万元,办理了各项退税2729.2万元,办理出口货物“免、抵、调”税1404万元,各项合计12180.2万元,较上年增加6250.2万元,同比增长105.6%。 (马顺龙王业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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