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 慧 通讯员翁菲菲)11月7日下午,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凤阳县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动员大会精神,学习推广凤阳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通报交流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安排11至12月份相关工作。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袁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袁华强调,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广大城乡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是实现滁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现实需要。今年全市有凤阳、天长、全椒等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明年将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袁华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政策,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管理,精心组织,打好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硬仗,确保这项重大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据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每人每年100至500元5个档次收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每人每年100至1000元10个档次收取。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标准进行缴费。参保人员每年按时缴费的,政府将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每人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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