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 君 记者戴有胜)凤阳县把学习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再次对农村低保标准进行大幅度提高。目前,标准由2012年上半年的每人每年15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再次高出了全省平均水平。
该县民政部门每季度都结合实际,对低保对象进行微调。同时,加大农村低保督查力度,经常对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低保家庭的申请采取听证制度。2012年以来,已在42个村举行了低保家庭申请听证会。
凤阳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0477人。据悉,截至2012年11月初,该县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57.32万元,确保了农村低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春节期间农村低保对象每人2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款535.648万元已经到位,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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