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凤阳县积极筹措资金,近日将退役士兵经济补偿金861.5万元拨付到位并正在按程序发放。该县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298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农村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每年给予经济补助4500元,城镇兵服役期满两年的,给予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自谋职业补偿金,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发40%;对自愿选择复原的三期以上士官,每人补助9万元。 (韩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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