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阳县2014年度计生家庭参合筹资工作全部完成。此次补助对象为所有农村独女领证户父母、两女绝育户父母、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以及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的个人筹资部分,均由县财政承担;独男领证户父母及他们的未成年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据统计,该县符合补助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人数为99125人,县政财承担参合资金共计242.53万元。
(张树虎 吴永先 卢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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