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凤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并首次用微博进行庭审直播。该院专门设置了微博图文直播工作台,宣传员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图文并茂直播庭审全过程。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已扣押的毒品予以没收。(张成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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