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近日,凤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个小时的调解中,被告从心生抵触拒绝应诉,最后主动履行案结事了。
被告李某长期在原告谢某处购买饲料,经双方结算,截至2015年2月,李某共欠谢某饲料款11179元。此后,经谢某多次催讨,李某分文未还,故谢某将李某诉至凤阳法院。当被告李某到法院应诉后,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解释处理案件的法律程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历经两个小时,该案终于圆满调解,被告李某当场向原告谢某支付了全部货款。(王永民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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