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凤阳县政府确定并公布11处遗址或旧址为本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堆桥遗址、潘家庄西岗遗址、於皇寺遗址、明中都朝阳门及东城埂遗址、明中都北左甲第门及两侧城墙遗址、韭山寨址、淮宁桥、白衣庵、赤栏桥、中国农村改革“大包干”发源地、门台子烟叶复烤厂英美颐中公司旧址。该县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张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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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凤阳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