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积极探索规范“村官”行为新途径,近年来把规范“村官”决策、加大“村官”监督等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县涉及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案件同比下降了16%。
一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村官”决策科学化。明确规定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聘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村级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等“四议”步骤进行,对决议和实施结果严格公示公开。2008年以来,该县121个村按“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流程办理村级事务582项,确保了村干部对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确决策。
二是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确保对“村官”监督有效化。全县12个乡镇130个行政村,村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两委”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两委”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等情况;收集并向村“两委”反馈群众有关“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既代表村民对“村官”实行零距离监督,促进村级事务规范化运行管理,又便于上级机关随时掌握基层廉政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坚持“勤廉双述”制度,确保“村官”廉政勤政意识内化。“勤廉双述”每年开展一次,要求村干部把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述职述廉主要内容。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勤廉双述”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现场评议。对评议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纪委书记或监察室主任对其诫免谈话;对不称职的村干部由县纪检监察工作室人员专门调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按程序予以罢免。“勤廉双述”制度强化了村“两委”成员廉政勤政、爱岗敬业意识。去年,该县126个村“两委”开展了“勤廉双述”活动,占行政村97%。
四是延伸“廉情公示”制度,确保“村官”个人重大事项公开化。不仅采取“廉情公示”制度加强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还将这一有效做法延伸至农村,把村“两委”班子成员也纳入“廉情公示”对象。县纪委监察局对照《廉政准则》内容,把“廉情公示”栏统一设计为“一栏五版块”。即在一块廉情公示栏上设村“两委”班子成员个人信息、廉政承诺、点题内容、选题内容、述职述廉及廉政评定结果五个版块。点题公示内容为村干部日常发生的红白喜事操办、退交礼金物品等情况;选题公示内容为群众关注的村“三资”管理使用、村干谋取不正当利益等21项易发、热点行为问题;明确要求“廉情公示”栏内容每季度更换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更换。
据统计,今年1至6月份,全县130个村600多名村干部都按照要求公示了“廉勤”情况,有236名村干部公示拒吃请和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规定情况;有82人次公示拒收礼品、“红包”,金额达2.23万元;51名村干部公示个人家庭红白喜事操办情况;还有259名村干部公示了每季度本职工作开展情况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把工作实绩摆在群众面前,接受群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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