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樊雪志
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超过1.2万亿元,约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1/5。怎样管好用好庞大的财政支农资金,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安徽省来安县在开展水库移民后扶的工作中,在财政资金一定的情况下,让农民根据轻重缓急,自己选项目;在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的基础上,让农民组建理事会,自己建项目;在政府抓好监督的前提下,让农民走上前台,自己管项目。笔者实地调查发现,来安通过“三自”模式完成了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村组道路、文教卫生等移民后扶项目,有效遏制了农村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把一些农村急需项目建成了群众满意工程和质量放心工程,显著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绩效。截至2013年4月底,来安县累计投人省级以上扶持资金5144.3万元,实施移民后扶项目240个,惠及农民约3万人。
财政出钱、集体“拍板”,把资金花在刀刃上
2012年6月,来安县新安镇姜湖村委会获得一批移民后扶资金,准备用来建设支农项目。村委会向全村每户发放了问卷调查表,最后收集汇总出中心组至新集村水泥路、面店(电动机)机站、中心组至面店组水泥路和朱郢(电动机)机站4个备选项目,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最终以举手表决方式确定中心组至新集村水泥路为2012年第一批实施的项目。村民听后拍手叫好。
在以前,建什么项目,怎么建全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领导班子说了算,村民一般是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了才知道,建出的项目并不一定是群众最急需的,结果是钱花了,还得不到群众的好评。为把支农资金花在刀刃上,来安探索在财政给定扶持资金的情况下,让农民根据本村组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最为紧迫的项目。农民集体“拍板”定项目,充分尊重了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当然能获得农民的支持。
农民自己定项目,也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第一步,各村根据项目资金规模,组织村组干部入户调查征集本村组内村民盼望实施的项目。第二步,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各村民小组提出的项目,按“受益面、投资额、轻重缓急、支持率”四个方面逐一讨论、筛选、投票,初步确定拟建项目。第三步,各村委会将选定的项目,报到上级部门核批,拨付资金。项目遴选过程的会议记录和公示照片都进行存档。
调查发现,农民自选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扯皮拖延现象大为减少,项目建设明显加快。项目的实施,使得水库移民地区农村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例如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一直不便的杨郢乡利用移民后扶支农资金,将村与村的主干道和村与组的道路全部修通,彻底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政府指导、农民“唱戏”,项目节支惠及村民
在以前,项目定了之后,村委会一般会对外发包给施工队伍。但施工队伍往往标价较高,工程质量也参差不齐,还时常涉及与村民的用地、用水、用电等纠纷。来安考虑到一些项目工程其实并不复杂,如果政府部门能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并且加强对项目的指导调度,实行工期倒排,明确完成时限,那么工程完全可以由农民自己修建。于是,有关部门在努力提供技术支撑的基础上,对一些难度不大的工程,放手由农民自己建设。
在自定项目得到批复后,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一个项目一个理事会,理事会原则上从受益的村民组中选出,积极引导有威望、懂技术、会干事的村民担任项目理事会成员。理事会在村委会领导下,受村民代表大会委托,设立工程、财务、监督三个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实行村民自建。对深水井、水塘加固等技术要求高的工程由理事会以“包技术不包料”的方式发包,并由理事会负责采购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理事会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负责进行建筑材料采购、派工、设备租赁、记录施工日志、财务支出管理、质量监督、项目费用明细支出公示和报账等。怎么建设项目、谁来建项目由村民说了算。村民们普遍认为实施移民后扶支农项目是为自己干事,干好事情是为自己,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村民自建与政府代建发包相比,在材料、用工和税负等方面花费得以节省。加之村民自建项目不需招投标,一般不实行单项审计,节约了工程招投标、审计和监理等费用。像一个小项目招投标代理费2000元,审计费用最低1000元,专家评标费用1500元,监理费用5000元,4项费用就能节约近l万元。从实践来看,自建项目一般可节约投资20%-30%不等。村民一心想着利用有限的资金尽量多做一点事,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例如舜山镇石固村大张郢1.5公里水泥路,村民自建费用34.4万元,与“村村通”建设实际投资相比每公里节约2万-3万元。
与此同时,农民参与自建项目,得到了相应的劳动报酬,收入得以提高。据统计,半塔镇村民劳务费和理事会人员劳务补贴达162.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在原材料上,大量使用本地的砂、石、木材等资源,拉动了运输等相关服务业的增长,实现了本地资源商品化,有效增加了水库移民群众的收入,让库区农民得到了实惠。
透明公开、自我管理,人人心中有本明白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把制度建设和监管工作作为推进“三自”模式的有力抓手,先后完善了项目管护、工作考核、奖罚激励等制度,用制度保障项目监管的落实,推动后扶工作的开展。在监督上,要求乡镇对理事会人员选举、移民项目确定、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项目档案建立、材料和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建设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检查乡政府、村委会和项目理事会履行职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立即予以纠正。哪个乡镇在项目验收或考评中被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就处罚哪个乡镇,确保项目建设能够确实落到实处,移民群众能够确实受益。
实施阳光操作,让群众享有项目建设全程知情权。项目理事会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村委会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和监督管理,村委会管钱管事,理事会花钱办事,并建立公示制度,充分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操作流程上,实行“四个一定”,即计划实施的移民后扶项目一定要由村民代表大会提出和确定;项目理事会一定要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的实施一定要由项目理事会组织村民自建;项目建设一定要实行全过程公示,尤其是项目资金明细账要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材料采购上,实行询价采购。严格规定了理事会采购的询价程序,并进一步把询价扩大到施工设备租赁、技术人员聘用等方面,所确定的价格和材料、设备、服务提供者及其联系电话在村公示栏公示3天元异议后才能采购。在项目推进上,实行“三期公示”。一期对确定的项目和理事会成员及分工进行公示,让群众知晓;二期对自建项目的用工、材料、租用机械设备的询价进行公示,让群众明白;三期对项目建设所花费的劳务工资花名册、机械租赁费、购材费用明细、前期勘察费、方案编制费、技术服务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等进行公示,公示期半年,每一期公示均留有照片存档,接受群众监督与查询,项目建设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农民自主管理项目,让来安农村干群关系不断改善。对于项目的用钱、用工、用人等账目,每位村民心里不再是一抹黑,而是明明白白。村民体谅村、乡干部的辛劳,干部也树立起了清廉、亲民形象。同时,项目管理过程中,村民与干部在一起沟通的机会多了,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而得民心的支农项目不断实施,让村民感受到了以前想不到的实惠,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在日益改善,农村日趋团结、和谐、稳定。
编者注:该调查报告分别发表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12年第00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的《时事报告》2013年第6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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