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县政府十分注重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规定从2014年起,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政府按照来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最高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这是继城乡居保工作启动以来,政府对计生等特殊群体人员享受政府代缴政策后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政策。对此,来安县高度重视,县人社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2个乡镇开展摸底调查、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人员,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2014年,县财政在资金困难的条件下拿出53.77万元资金,为93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人员全额代缴保费18.6万元,为3477名重度残疾人员代缴保费34.77万元,此举深受计生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好评。(张太昌)
新闻推荐
本报讯 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以效能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该中心依据相关政策和财政局规章制度,结合窗口工作特点,先...
来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来安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