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近日,明光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明光市公安局关于将民警违法违纪与效能奖挂钩的实施办法》。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规定,民警个人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或因执法过错被诫勉谈话的,扣发当年效能奖的10%;因违纪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扣发个人当年效能奖的20%;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的,扣发个人当年效能奖的30%;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扣发个人当年效能奖的50%。凡违反党纪、政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扣发个人当年效能奖。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实行“连坐”的惩处方式。民警因违纪被扣发效能奖的同时,向上追究一级,相应比例扣发相关领导当年效能奖。
(曹正刚 记者包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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