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晗笑 通讯员张文杰
她自觉地把理想信念与自己的人生目标、岗位职责融为一体,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敬业奉献,连续多年被评先进个人、优秀司法所长,2015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她就是明光市司法局明西司法所所长周红。
认真负责,做化解矛盾的有心人
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这些鸡毛蒜皮小事,如果不及早处理或处理不当,很容易酿成大事。周红总是深入纠纷一线,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每年调解和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80多件,成功率达98%以上。
2014年6月3日,明西街道村民陈某到古沛镇犁华山水库钓鱼时,不慎触电死亡。为妥善化解矛盾,她深入实地了解现场情形、搜集有力证据,分别与双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认识到应承担的责任,并达成了一次性8万元的补偿协议。
周红一直把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以执着的敬业精神和优良的作风,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几年来,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起,为受援助人减免法律服务费万余元,为受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真诚帮教,做矫正对象的引路人
“帮助教育好一个刑释、社矫人员,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一个隐患”。周红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情感之,以理服之,以法劝之,让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近年来街道42名刑满释放人员和24名社区矫正人员思想稳定,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帮教。
岗集村矫正对象尹某,因交通肇事被判有期徒刑8年,在服刑期间认真改造,多次立功,后被裁定假释。该矫正对象回到家后一直待在家,不愿找工作。她了解到“担心受到用工单位歧视”这个原因后,及时向尹某宣讲了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鼓励他利用自家的地理优势自谋职业,并积极与工商、税务、信用社联系,经过近一个月的筹措,尹某开办了自己的集停车、住宿、餐饮为一体的快捷酒店,过上了红火日子。
主动担当,做“第一道防线”的人
多年来,她甘当普法急先锋,走到哪里,就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哪里。无论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还是在学校、企业、集市,处处都留下了她普法的足迹。
2016年1月8日,周红在工作中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被确诊为卵巢囊肿,可她依然坚持上班。3月17日,在同事和家人的劝说下,她才到明光市医院做手术,缝合21针,住院15天。她躺在病床上,仍然牵挂着所里,经常打电话到所里了解工作,叮嘱同事做好各项工作。同事们在她的感召下,各项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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