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起,有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扔烟头的要注意了,说不定您因为一口痰或者一个小小烟头,就要花费5元-25元为此买单;燃放烟花爆竹也要小心了,违规燃放者将要接受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日前,滁州市出台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下月起,将对七大类20种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处罚。
处罚范围 20种违规行为
《通告》将七大类20种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列入处罚范围。对个人而言,在城市建筑物上乱涂乱画、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场所遗留宠物粪便等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依据《通告》进行处罚。对临街店面和相关单位来说,在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占道经营、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垃圾处理不到位等行为,一经查出,将从严治理。
处罚金额 最高可罚10万
《通告》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处罚金额,从5元至10万元不等。个人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处罚,总体上来说,处罚面比较广,处罚金额较小。《通告》对施工工地垃圾堆放、运输、处理等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其中,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也是《通告》中最大的处罚金额。
最终目的 提升城市形象
在现阶段,加强城市管理一靠教育,二靠处罚。教育与处罚并举,不可或缺。“处罚不是目的,期望通过处罚引导市民摒弃生活中存在的陋习,树立文明的风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滁州市正处于五城联创的关键时期,《通告》的出台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滁州市的城市管理水平,进而提升城市形象,以此改善市民在城市的生活环境与质量。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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