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规规定,发包方应当及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给承包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扣押,可是,全椒县六镇镇东王村两委扣押全村农户承包证书多年,至今没有发放。
据了解,东王村共有一千多家种地农户。 1996年,当地有关部门发放了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007年,该县统一换发新证,旧证也被村干部收走了,可是,5年多来,各家农户的新证一直在村委会办公室 “睡大觉”。
“村里不发证,给我维权带来了不少麻烦。 ”东王村村民刘学顺告诉记者,1996年上半年,当地承包土地开始二轮发包,他家承包了11亩多,当年下半年,村民刘某某主动和他换了二三亩土地。去年,当地修路,刚好征用了从刘某某家换来的那块地。刘某某看上了征地款,反悔了,提出不愿再继续换地。由此,两家产生了矛盾,地方政府也因此扣留了征地款,说等两家矛盾处理好了再发放。他多次要求村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因为有了证书,他就有理由讨要征地款了,可是村干部就是不给。
东王村陈支书向记者解释了他们村没有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原因。他说,当年种地要缴纳农业税,有些农户视承包地为负担,将地“甩了”,不愿耕种,有的土地荒了一年多。于是,村民组或村委会将这些土地协调安排给其他农户耕种,耕种户不仅缴纳农业税,还承担冬修等任务。近年来,种田不仅不用缴税,还有粮补,因此,承包户又想要回承包地,耕种户不愿归还,双方就产生了纠纷。除此,当地有两农户因土地互换,现因一方反悔,两家产生了矛盾。
“正是这些土地矛盾,让我们无法发放新证,如果发放了,土地矛盾就会更加突出,不利于稳定,那以后我们就要整天处理这些矛盾,其它事都不要干了。 ”陈支书告诉记者,他们村因土地发生矛盾的户达二三十户家,这些闹矛盾的农户需要证书,其他大部分农户没有产生土地矛盾,他们并不关心证书的事。 “如果给他们发证书,他们看都不会看一下。 ”
该支书还在无意间透露,在该镇,不仅是东王村,当地还有不少村也没给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有关土地承包法规规定,发包方应当和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发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然后由乡(镇)政府统一报县级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必须及时分发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扣押,也不能替承包户保管。即使出现土地纠纷,应该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基层组织调解不成可向县农委土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上述东王村村支书因为土地纠纷扣留承包证书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
有关法规还明确,对不按规定及时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责任人,要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六镇镇农民领不到土地承包证书的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王明存
新闻推荐
身患癌症后,村民自发捐款救他
全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全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