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讯 1月6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强奸多名妇女和幼女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霍霖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霍霖祯曾就读于浙江美术学院国画专业,毕业后在全椒县开办“儒林画院”任院长。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1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霍霖祯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奸妇女23人28次,奸淫幼女5人8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霍霖祯为达到继续威胁被害人的目的,多次在强奸被害人过程中拍摄录像。在其强奸的被害人中,有多名幼女、未成年在校学生、残疾人,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梅克寒樊朝勇记者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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