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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公诉人,有一件案子对我触动很深。5年前,全椒县某职业高中两伙学生纠集社会青年,拿着砍刀聚众斗殴,导致数人重伤,数人轻伤。这场号称“百人大战”的聚众斗殴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起案件最后判决了30多人,未成年人占一半以上。在开庭现场,犯罪嫌疑人的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婆外公哭声一片,许多家长拉着我们的手,拉着法官的手,说:“救救我家的孩子!孩子还小,给他们一个机会,否则我们的家庭就完了。”作为办案检察官,我当时心里特别沉重,回来后我把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进行统计,发现近3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占我们提起公诉案件的20%,更感觉到我们必须要为孩子们做点实事。
恰好不久后,我又接手了一个案件,还是这个学校,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徐某,经常在上学放学时拦学生要钱,总共要了453元,不给的就打,威胁。许多在校学生吓得不敢上学,侦查机关以抢劫罪移送到我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当时徐某刚满19岁,又是该校毕业生,我们当时就想,检察机关能否把法庭开到学校,进行一场以案释法的法制教育活动,想法得到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决定在该校的高中阶梯教室开庭进行公开审判。我们在审判前进行精心准备,在全县初中以上学校各选派10名学生代表,其中还有一些有一定劣迹的学生参加听庭。在庭审过程中,我们采取多媒体示证的形式,通过庭审调查,举证和质证,充分指控了被告人徐某抢劫罪的犯罪事实,我院依法对被告人提出10到13年的量刑建议。该案被全椒县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徐某犯抢劫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当审判长宣判刑期的时候,一名校长跟我说:“徐某一次仅抢劫几十元钱,10多次才抢了400多元,我没想到能构成犯罪,没想到他被判得这么重,法律给我的震撼太大了。”有一个学生跟我说:“平时像这种行为我们也做过,恃强凌弱,找别人要个几块钱的,但是真没想到会构成犯罪,而且要坐这么久的牢。以后回去无论做什么,都不能犯罪。”
我们后来又陆续做了一些事,在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了全椒县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基地,把近年来我院办过的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整理出来,进行了一场以案释法的法制教育活动,当时该校3000多名学生都听了这一课。课后县教育局把我们整个的庭审、送法进校园的宣传汇总,刻录成光盘,这份光盘被县教育局定为每年开学新生必看的一个光盘。
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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