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连山 通讯员 熊许玮)日前,全椒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章某某、周某某、张某和王某等人采取股权质押、商品回购、寄存代售、财富交流、会员推销等方式,许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这4起案件总涉案金额达8500多万元,受害者为732人。
近日,全椒法院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章某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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