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讯 至10月27日,数罪并罚最终执行19年的天长市个体老板大山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这个因借“大鸟”赌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变成“千万负翁”的犯罪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今年44岁的大山是天长市一家知名企业的业务员,经过艰苦的打拼,积攒了一笔财产,并且开办了一家仪表厂,先后购买了三辆价值超过百万元的进口轿车,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富翁。俗话说“十赌九输”,逐渐染上了赌博恶习的大山在赌场里越陷越深,几乎到了不能自拔的境地。原本财大气粗的大山在几乎输光了家里的积蓄后,不得不从“放大鸟”(当地人对民间放高利贷的说法)的人那里借高利贷,拆东墙补西墙,大山很快就成了个十足的“千万负翁”。为了偿还巨额债务, 2007年至2008年10月,大山在经办与山东多家公司的业务过程中,挪用资金1289万余元;与此同时,他还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622万余元;大山还以征地办厂等多种借口,骗取他人现金87万余元;此外,大山还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金180万元。挪用、职务侵占、诈骗得来巨额赃款后,大山用来偿还高利贷、赌博和自己挥霍。
2008年11月13日,天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了这起该市历史上案值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在历时一年的时间内,办案民警历尽艰辛,先后分赴山东、上海、新疆、贵州等十七个省(市、自治区)调查取证,形成卷宗39卷,共计4000余页。
今年10月15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大山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以虚报注册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期总和达33年。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罚金15万元。 (文中的罪犯“大山”为化名)
(朱元鹏许开踟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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